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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嘱律师:法律规定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时间:2019-09-10来源:北京益清律师事务所

  北京遗嘱律师:法律规定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遗嘱生效条件有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具有民事能力的人、遗嘱是必须要属于个人的财产、立遗嘱的人写的条款必须要真实有效,没有任何的虚假情形等等,立遗嘱就是为了更好的分配自己的财产。
  
  一、法律规定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北京遗嘱律师:法律规定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只要是属于有个人财产的人都是可以进行订立的,但是也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在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只有拥有生效的条件,那么这份遗嘱才能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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